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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之4-2 (續) 中士道- 十二緣起 [打印本頁]

作者: edward    時間: 2010-9-28 16:36     標題: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之4-2 (續) 中士道- 十二緣起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之4-2 (續)

         中士道

    十二緣起

        日常法師 釋

    
        菩提道次第廣論淺釋


【第二支分略攝者。如《集論》云:「云何支分略攝?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接下來引《集論》把這十二支概略、簡化地歸納起來,分成「引」跟「生」兩重因果,能引跟能生是因,所引和所生是果,這樣就把十二支分成四支了。能引支包括無明、行、識三支,所引支是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是愛、取、有,所生支是生、老死。能引支當中的識我們稱它為因位識,所以說是兩支半。這個識從因變成果位的時候,就變成所引支了,所以名色、六處、觸、受,加上果位識,應該說是四支半。


【若爾引生兩重因果,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若如初者,則已生起果位之識,乃至於受,後生愛等不應道理。若如第二,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前因果中缺愛取有。】

  
照前面這樣的說法,能引到所引是一重因果,能生到所生是一重因果,這十二有支就是我們一切有情輪迴生死輾轉相引的因果關係,從前世的因到這世的果,這一世造因再到下一世,在這上面說是兩重,實際上到底是一重還是兩重呢?假定是能引到所引說是一重因果的話,那只有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七支,愛等五支又變成另外一重因果,那就不需要十二支了,只要這七支就好了。假定是兩重因果受生的話,後面能生所生這重因果缺無明、行及因位識,這個是感生老死的因;能引到所引則缺愛取有,同樣地也有問題,這個內容等到我們,把整個三世兩重因果的基本概念弄清楚了,再回過頭來看才會了解。而且並不是我講完了以後,諸位馬上就能夠清楚,除非你前面已經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在這上面,那在我講完後大概會有一點基本的概念。我自己也是花了很多年的時間研習,當然中間曾經停掉,並沒有把全部精神放進去,一直到上次講的時候,還是很模糊。但是我始終想要去認識,也不斷地去找相關的經論研究,後來真正得到善知識的引導,聽了好幾次以後,腦筋當中才比較清楚一點。所以我自己是經過了很長一段時候,才大概把精要的地方弄清楚。
  
也許你們當中有天份很高的人,像六祖大師一樣,一聽一看就馬上開悟,這種人姑且不談,而以我們一般凡夫來說,沒有善知識的引導,是絕無可能了解的。佛的智慧叫無師智,這一世來的時候,他可以無師自通、了達一切,當然還有一種獨覺,他也可以自己開悟,一般凡夫一定要依靠善知識。但是這個善知識之所以為善知識,並不是單單看師長這方面,弟子也要有足夠的信心等種種條件,而且願意很恭敬謙卑的去希求,還要努力地淨除罪障、集聚資糧,那個時候再去聽聞,就會比較容易懂。
  
現在雖然我們很恭敬,也有信心,可是聽了以後不一定馬上能夠懂,所以還要不斷地祈求、淨罪集資。這個就是《廣論》上說過的三個要點:於師長、本尊或者佛菩薩殷重祈求;然後不斷地應用我們所學過的東西,多方面去淨罪集資;以及數數研閱無垢的經論。這樣做下去,自然很多比較深奧的道理,就能夠了解了。
  
前面曾經提到《華嚴經》中所說第六地菩薩的內涵,因為目前大家普遍有個誤解,認為小乘聲聞講四諦,緣覺講十二因緣,而大乘講六度萬行,是不講前面這些的。實際上不是這樣的,六地菩薩真正見到的就是十二緣起的道理。在漢地來說,我們尊重《華嚴》是最究竟圓滿的王中之王,現在經上這樣說,可見四諦十二緣起,其實是大小乘所共同要學習的。
  
所以以下士道的角度去看業果,或者十二因緣,得到的就是下士,中士道的角度得到的就是中士,上士真正要了解的緣起性空,也還在這個裡頭,這是兩者的差別。前面的說明,諸位不必急著希望講過了馬上懂,但是重要的意趣應該把握住。關於這部分你們有時間、有興趣的話,我建議大家多花一點時間,好好地去觀察、討論以及思惟,這對我們是非常重要的。

【答:無過。謂能引因所引之法,即能生因之所生起,所引已生,即於此立生老死故。】

  
說:沒什麼問題。這個地方真正要說的是有情受生的兩重因果--能引到所引是一重因果,能生到所生又是一重因果。實際上並不是這個能引支的因位識去感果,因位識到果位識,還必須要能生支的愛取去滋潤,滋潤了以後就有將來一定會感生的力量,這個力量還沒生起之前我們稱它為有支。這個有支是假立的--於因上假立果名,也就是由無明而造的行業,透過愛取的滋潤以後就會感果,這個一定會感果的力量叫做「有」。所感的果就是前面名色、六入、觸、受這幾支,當這幾支生起的時候,我們總稱為「生」,這是總相。
  
也就是能引因所引的法是名色、六入、觸、受,由能生這個因感得所生的果就是「生」,在生支裡面開出名色、六入、觸、受,因此它並沒有錯誤,也並不欠缺。反過來說,這個能生支當中的愛取本身,是去滋潤前面的能引因中,由無明而起的行業熏習的因位識才感果的。所以整個從無明開始一直到老死為止,這裡面是兩重的因果關係。下面又問:


【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答:為顯引果苦諦,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故說二重因果。】

  
這個疑問是怕我們不懂而問,經過本論作者就是宗大師自立問答以後,使得我們對於大師要說明的內容更清楚。前面從因到果必須經過這兩個次第,從能引因到所引果叫引果的苦諦,從能生因到所生果叫生果苦諦。「相各異故」,這兩樣東西不一樣的。前者能引、所引是個種子位,因是埋伏在裡頭了,可是還沒有真正顯現出來,自體未成所以是未來苦。就像把一個種子放在這裡,你看不出什麼樣子來的,一直到後來種子生起現形,它的內涵才充分的顯發。後者能生、所生就是接續前面那個種子,經過愛取的滋潤以後而感果了。就像我們把一個種子種在土裡,經過水、陽光、肥料等滋潤,它就會慢慢長出苗芽、枝葉、花朵等等,最後就結出果來了。所以前面在苦的因位當中時,不會感覺到苦,一直等到感果時,那個苦就呈現了。
  
其次,在我們有情的生命當中,內因果的現起有二重因緣,一個是能引因,一個是能生因。那麼這個能引跟能生之間的關係是:能引因再要經過能生因這一道因果滋潤,才生出所引,所以說二重因果。大師下面引〈本地分〉說明,這些問答都是根據《瑜伽師地論》上〈本地分〉的內容。


【〈本地分〉云:「問:識等至受及生老死,若是雜相,何故說為二種相耶?答:為顯苦相異故,及顯引生二差別故。」】

  
前面由無明、行所感得的識,再從識變成名色、六入、觸、受,乃至到後面的生、老死,這些是屬於雜相,雜相是對獨相說的,因為這裡面有幾重關係,所以我們稱它為雜相,不是單獨的。若是雜相,那又為什麼說二種相呢?「為顯苦相異故」,一個是引果的苦諦,一個是生果的苦諦;引果苦諦是未來苦而現在不苦,生果苦諦是現在就苦,所以這兩個苦相不太一樣。還有就是「引」跟「生」是二重因果,這也不一樣的。所以我們稱這種內容為雜相,就是說明這不是單純的一種行相,這裡邊還有細緻的內涵,這裡先不說。


【又云:「問:諸支中幾苦諦攝現法為苦?答:二謂生及老死。問:幾苦諦攝當來為苦?答:識乃至受諸種子性。」】

  
這個問題就是前面說的:十二支當中哪幾支是苦諦所攝,而現在就是苦的呢?答:生及老死就是苦諦所攝,現在就是苦,因為這是果位已經現起來了。又問:哪幾支是苦諦所攝,可是以後才苦,眼前不苦?答:這個認識作用,以及名色、六入、觸、受,這些是在種子位上,所以是苦諦所攝,但現在不苦,將來才苦。


【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二者非是一重緣起,發愛之受,乃是餘重緣起果位。】

  
所以能生的愛與發愛的受是二重因果,一個是生,一個是引。前面這個能引的因必須要經由愛的滋潤才會生起,因此這個愛是能生的因,生出所引支中的四支半。但是愛又是由受而來的,所以能生的愛跟發愛的受這兩個非是一重緣起。發愛之受是前面一重因果關係中的所引支,所以說是餘重緣起的果位。
  
現在講支分略攝,就是把十二緣起支彼此的因果關係加以說明。這十二支個別的講,前面每一支為因,會引發後面那一支的果,一重一重首尾相連永遠沒停。不過有個問題,這十二支從「無明」開始到「老死」不就完了,怎麼會相連不停呢?實際上現在的老死,就變成將來的生起,這個在苦集諦當中曾經講過,集諦的內涵是因、集、緣、生。這個因最主要的就是煩惱、惑,它會感得生死輪迴的果。但是單單這個因不會感果,還需要集,也就是說,當惑跟業增長到足以感果的時候,就一定會感得來生的這個果。
  
這個集放在十二有支當中,就相當於愛取滋潤以後的「有」。換句話說,下一生一定是這個有支,也就是苦集所感的果。可是這個有支並不是馬上生起,必須要死了以後才會生起。而這個死是怎麼來的?一定是前面有個生,有生就有死,死下面緊跟著又生。這個輪迴就是這樣地死了以後又生,生了又死,不斷地流轉。或者說是能引所引、能生所生這樣地流轉,再不然可以把它分成十二因緣每一支前後因果關係這樣地輪轉,所以它是無頭無尾的。
  
假如簡單地用兩個字來表達的話,我們總是說「生死」,不說「死生」,因為生、死是我們看得見的,但從死到生的過程我們卻看不見,所以習慣性地就從這樣說。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們真正能把握住的,也是從生到死這個階段,其中很多原因,這裏就不細談。所以,我們把它分成從因到果輾轉的相因;或者說由惑(煩惱)而造業,這是一個因果,造了業以後感果,這是另外一個因果。這個果就是我們眼前所領受的,而它又是引生煩惱的因,然後再造業、再感果,重重無盡。這個裡邊只把生死流轉從因到果最重要的一段把它取出來,就是這個十二支。
  
十二緣起支中第一重因果從無明開始,這個無明是關鍵問題,由於我們對事實真相看不清楚,內心就起了執著,然後就會造種種的業。前面已經講過煩惱生起的次第,就是從無明開始。世間的真相是性空緣起的,性空的那部分我們現在先不談,一方面眼前不容易了解,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為了要了解性空,必定要從我們應該趣入的門漸次深入,這個入門就是緣起。因為緣起性空本來是一件事情的兩面,我們只要從這個上面正確地一步一步走進去,一定會如理地了解性空的部分,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念。
  
我們對於事實的真相看不見,也就是不了解性空緣起的道理,《華嚴‧十地品》中說:「斯因緣故集,無有集者。」就是說所有世間的一切,是有這樣的緣起輾轉相因,可是並沒有一個主宰的「我」在裏面。我們現在總感覺有一個我,所有的問題都是從這上面引起的。「我」的細相我們現在還沒有辦法認識,但是由於「我」所衍生出來的種種問題,透過了佛法的薰習,我們大概有個正確的了解。所以照著佛法去努力,漸漸把這個影響力量減輕,之後才有機會進一步真正地把那個根本拿掉。
  
舉一個比喻,譬如拔草,當然應該要把那個根拔掉,但現在有兩種狀況:有一種是小草,很簡單,一拔就拔掉了;還有一種是在山上,長得滿滿的都是草,又高又蓬鬆,根在哪裡你根本不知道,一定要先把很雜亂的枝葉拿掉,如果前面這些東西沒拿掉的話,是不可能找到它的根,連根拔起來的。所以戒經上說:在修行的過程當中,必須先依戒把粗猛的煩惱拿掉,真正要去破「我」的時候,還要靠止的力量。我們現在是被粗猛的煩惱所縛,換句話說,本來是要去拔掉草根的,但你一看見滿山遍野的草,就已經完全迷掉了,反而被它纏死,這就是平常要先從粗猛的地方慢慢把它拿掉的原因,也就是在緣起相上一步一步地漸次深入。
  
由於無明不了解事實真相,所以會生起我執,合我意的便貪,不稱心的便瞋,自己總是高高在上,不知不覺嫉妒、輕視人家,這是慢,然後由於這樣的薩迦耶見造種種業,也就是行。這行就是造作,它之所以存在,是由於前面因果緣起法則運作的結果,也就是我們的習性,這是一種力量,它自然會推動我們去做。我們覺得這裡邊有一個作者,稱它為「我」,實際上並沒有一個作者,然而卻有造作的能力,那是因為我們前面所習慣的力量,就是在無我當中執著一個我,所以要這個、要那個,這個力量會推著我們繼續向前走。平常我們根本不需要想我不我,看見好吃的東西就想去吃了,不會想到為「我」吃,可是它自然而然會推動我們,這個就是業習氣的力量。因此眼前有一個根本的問題,這個業習氣不外是希望我們能得到一些快樂;可是現在佛告訴我們,這樣去做不但得不到快樂,反而會跟快樂遠離,受很大的痛苦,那我們當然不願意,所以當了解了佛法告訴我們的事實真相以後,自然就能夠逐漸轉過來。
  
現在再解釋「無明故行」,因為做了這個行為以後,在內心上面就會留下一個影響力量,我們稱它為熏心,或者叫識種子,而這個識種子不一定馬上感果。譬如有個我很討厭的外號,人家這樣喊我,我就會發脾氣;或者我有一個缺陷,很討厭被人家揭發,每當人家談論這個缺陷時,我也會發脾氣。但是,當我這個外號第一次被人家提起時,我可能無所謂,只是覺得怪怪的:他怎麼給我取這個外號!通常都不會馬上就發脾氣。為什麼第一次不會發脾氣,後面再提到就會發脾氣?現在依十二緣起支的因果關係就知道:第一次是「無明、行、識」剛剛生起,我們會對沒有的東西樂著戲論,執著為有,這是無明的特徵,所以給人家取外號也好,被人家取外號也好,這都是無明的戲論,而在這個行為當中就有一個影響的力量,我們稱它為識,這個識是種子位,還沒生起現行。因此當你第一次聽到人家給你取的外號時,聽過了好像也無所謂,所以是在因位當中。但是這裡邊它有一種會滋長的力量,它如果經過愛取去滋潤的話,就會感果。
  
在支分略攝這一科中提到,愛取滋潤叫做能生支;第一重因果中能引支的因已經有了,這個因要感果,就是所引支中果位識的半支,以及名色、六入、觸、受這四支,必須要經過第二重因果能生支的愛取滋潤以後才會感果。
  
舉個比喻來說,種子裡有發芽、增長、最後結果的功能,可是還是需要加上一些外在的因緣才能夠發芽、增長、開花、結果。相對於現在所說的,這個種子發芽在經上稱為名色芽,名色就相當於我們有情在母胎中剛剛結生時,什麼形狀都沒有的一團東西;然後在芽增長的過程中,葉瓣會漸漸生起;在有情身上就是六處的漸次生起,六處生起後就有觸、受這些所引支當中所包含的四支半,不過這個時候是在因位當中,力量都處於潛在狀態,果位還沒有顯發。
  
我們在這個地方會有疑問:既然是因位當中,力量是隱伏的話,照理說不會現起,不應該有機會去顯發才對呀!實際上前面說過:引果苦諦之所引位是唯有種子,自體未成,是未來苦的道理。因果是無窮無盡的,我們此生的報體就是前面因果關係當中生支的整個顯現,先有名色、後有六處、觸、受等。而我們一生都在這個受支當中,這是從它的作用上面來說的,受支所依的體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所執的這個我,名色是它的本體,六處是它的各個支分。它本身就具有這個能力,如果再以愛取去滋潤它,則第一重因果--惑、業所感得的苦果,也就是後面生支當中的別相。當這個受的果報現起的時候,無明的力量永遠在,不過它顯出兩種力量,一種是細的執著「我」而已,另外粗的,就會由於執著這個永遠存在的「我」的關係,而產生強烈的愛取滋潤,經過愛取的滋潤的話,就有發作的力量,下面「生」就起來了。
  
就剛才那個取外號的比喻來講,實際上取外號是一種嘲笑作用,因為覺得很有趣,所以給別人取外號。當第一次聽見的時候,通常只是傻傻的楞在那裡,大家有沒有這個經驗?因為那時無明、行、識剛剛生起;到後來又不斷地有人再來嘲笑你的時候,你心裡就不會像第一次那樣平穩,心想他怎麼又這樣說我!而且由於再嘲笑的時候,你內心當中的煩惱會增長,單單這個煩惱(就是愛)還不至於發作,但它繼續的跟隨著。這實際上都是內在的,所以它第一次聽過了也覺得不大對勁,第二次來的時候,這個心就不會像第一次那麼細,會呈現粗一點;如果是你歡喜的,就會執著它,比如說有人捧捧你、贊成你,你就很高興。如果你覺得那是不好的東西,心裡面就排拒。不管是貪或者是瞋,這兩個都是愛支。而這個愛的繼續增長叫取,就是你心裡越想越不對:「這個傢伙怎麼給我取外號,背面一定還在到處宣傳,跟我過不去……」當你這樣想的話,心裡面就覺得受不了了,下次他再說的時候,你就決定:「這個傢伙我要跟他吵一架,要向他報復!」不知不覺當中就有這種力量。這個就是「有」,它下面只要有因緣一現起,那就感果了。
  
或者舉個更實在的事實,譬如我們上課時談論到一件不好的事情,在座的甲同學就指著乙同學說:「那就是他!」乙同學聽了會不大舒服。等一下又有因緣甲同學又提到乙同學的事,乙同學心裡面就會很不高興,但是他並沒有發作,等到下課一出教室他就跟甲大吵一架!你們想一想:為什麼上課不鬧起來,要下了課才鬧起來?因為上課沒有讓他鬧起來的緣。我們在講集諦時說到有四個行相--因、集、緣、生。如果因已經強到一定會感果了,這個叫集,但是這個集之所以生起,還要其他的條件,如果條件不具足,它不會現起。拿這個例子來說,你第一次給他取個外號或者說他壞話、當面嘲笑他,他聽的時候感受不太好,如果繼續不斷的嘲笑他,透過愛取的滋潤,他就無法忍受了,那個是「有」。前面是因,後面是集,但這個集的生起還要有一個緣,這個緣就是前面的結果,譬如說現在下課了,或者在生死當中,你造了感得下一世的因以後,要等你死掉了這個因才感果。當然也有很多因是順現受的,但通常是順後受,所以下課表示這一堂課結束了,對我們人的生命來說就是這一生結束了,下一世這個東西馬上又會現起。
  
在前面講業的感果次第,是隨重、近、串習、先,如果對這個概念簡單了解以後,從所舉的比喻中,對於十二因緣的能引所引第一重因果,到能生所生第二重因果的基本概念,大概就瞭解了。所以你們先把十二有支,每支的特徵,以及前一支引發後面一支的因果關係弄清楚,再進一步了解支分略攝,把十二支前後的因果關係,簡單的分成二重因果--能引所引、能生所生;然後再把這二重因果簡化成惑、業、苦的輾轉關係。第一重因果的苦就是能引支引出來的所引,就是從果位識到受這些都是苦;從苦又起惑,這個惑在十二支當中叫作愛,實際上這個愛是由無明乃至觸相應的受才有愛,所以無明在第二重因果中也有的。支分略攝前面問難說:二重因果當中前因果缺了什麼,後因果缺了什麼,現在就清楚了,並不缺!由苦起惑,由惑造業,就是說由愛取這個惑又造有支的業;而有支的業,就是能生因,再感得所生的「苦果」--生、老死,所以這裡就把引跟生四支再歸併為惑、業、苦。總之,永遠是這樣的一個因果關係,顯出來的行相簡單地說就是生死、死生……永遠沒頭沒尾的轉。
  
以上是先把支分略攝的內容概要地講述一下。下面再看文。支分略攝當中,包含「四相」、「三相」,就是在引、生過程當中,怎麼從第一重因果到第二重因果輾轉的關係。

【四相當知能引所引︰一、何為所引,謂果位識乃至其受,共四支半。二、以何而引,謂依無明之行。三、如何而引,謂於因位識中熏業習氣之理。四、所引之義,謂若遇愛等能生,堪能轉成如是諸果。】

  
在能引所引這重因果當中,一共有四個輾轉的次第行相。第一個,什麼是所引?就是果位識、名色、六處、觸、受這四支半。前面所引的因就是能引,也就是無明、行。
  
從能引的因到所引生的果是怎麼引法呢?因位識就是從無明、行所感得的半支,在這個因位識中熏業習氣。當我們去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時候,所做的這個行為--業,有一種影響力量,它自然而然會存在我們的心識當中,我們稱它為熏;就好像點燃一支蠟燭,然後上面放一張紙,蠟燭的煙會把紙熏黃一樣,我們做任何一件事情的這個行為,在心裡留下影響力,這就叫在因位識中熏習業習氣。
  
怎麼引法呢?能引因還要遇見能生,就是愛等滋潤,然後能引這個因位識的業習氣就感果了!以上就是能引、所引當中,有這樣四個輾轉的行相。
  
再下面是能生所生這一重因果當中,只有三種狀態。我們先看文,再比較這兩者的差別。


【三相當知能生所生︰一、以何而生,謂以愛緣取。二、何為所生,謂生老死。三、如何而生,謂由行於識,所熏業習潤此堪能令有大力之理。】

  
能生也可以說是拿什麼東西去生,就是愛、取,所生的就是生、老死。怎麼從能生到所生呢?就是由於前面無明之行,在識田當中熏習一個感生下一世的種子,稱為因位識,經過能生--愛取滋潤前面累積下來的業習氣,就會慢慢變成強而有力,到最後這股力量強到下一世一定會感果,這是從能生轉變到所生的過程。
  
現在我們看能引所引,跟能生所生的關係,二者都是從因到果的過程。在能引所引的四相中,「第三、如何而引,謂於因位識中熏業習氣之理,第四、所引之義,謂若遇愛等能生,堪能轉成如是諸果」,所以感生所引之果的條件是若遇愛等能生,可是在能引當中,還沒有愛等這些東西,它之所以能感果,還是要遇到能生的愛,而在能生所生當中,就是以愛取來生的。
  
關於四相、三相的差別,首先要了解兩重因果的整個過程,在這個之前又先要認識十二支當中各支所處的位置和內涵然後再將這兩個作對比,漸漸就能夠理解文字的內涵。或者從日常生活中舉一些例子,透過這兩個角度多去思惟觀察的話,我們就會確實地了解一切所生起的現象,無非是「如是因感如是果」。而且對於這個因轉變到這個果的整個過程和一定的次第,就會了解得清清楚楚。

【《緣起經釋》中,以生一支為所生支,老死則為彼等過患。】

  
經過能生滋潤以後,所生--生支起來了,一有了生,老死就跟著來。有很多人根本沒有經過老這一關,有的在胎裏面就死了、有的剛出生就死了,所以不立老為專門的一支。但是老的確是一般人都能看得見的,所以把老跟死連在一塊兒,有了生以後,馬上就有老死的過患。

【由是由愚業果無明起不善行,於識熏建惡業習氣,令其堪成三惡趣中果時之識乃至於受。次以愛取數數潤發,令彼業習漸有勢力,於當來世惡趣之中感生老死。】

  
了解了整個的十二因緣怎麼從無明一直到老死的流轉過程後,在這裏邊還是有差別的,雖然同樣的輪轉生死,有的人在惡道,有的人到善道,這是因為無明本身有兩種,一個是不了解由業感果這個因果緣起的必然道理,這叫「業果愚」;進一步,對於所有的萬事萬物的本質都是性空緣起不了解,也就是我們眼前的好壞、苦樂等,都是以前所造作的業因,在因緣具足時所感得的果,而實際上這一切都是自性空,對這個不了解叫做「真實義愚」。
  
業果愚是由於對業果不了解,所以會造種種惡的事情。任何一個行為皆是由我們的心所推動,但是反過頭來,所造的業行也會在我們心裏留下一個影響,就是在心識當中熏成的一種習氣,也稱它為種子。這個熏惡業的習氣,就是將來會生在三惡趣中,感得三惡趣的識、名色、六處、觸、受的果。這個是未來會感果的力量,但是它還沒有感果。前面在共下士的時候講到,造的業有很多種,比如說:有一些業將來一定會感果,但什麼時候感果卻不知道,也就是這個果沒有正式現起來之前,是在因位當中,但它一定會有這個果。所以說,造了惡業以後,感得三惡趣當中的這個因就有了,如果再用愛取來滋潤它,使得前面造的業習氣--唯識中稱它為種子,產生一種勢力,這個勢力有力量感召後有,下一生一定會感果,所以當來世就再輪迴到惡道當中。
 

參考網站:

http://www.baus-ebs.org/sutra/fan-read/009/002-09c.htm

趙夫子 合十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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